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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辛亥革命前后立宪行为揭示的历史必然
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辛亥革命110周年大会上指出:“由于历史进程和社会条件的制约,由于没有找到解决中国前途命运问题的正确道路和领导力量,辛亥革命没有改变旧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性质和中国人民的悲惨境遇,没有完成实现民族独立、人民解放的历史任务。”“没有找到解决中国前途命运问题的正确道路和领导力量”深刻揭示了资产阶级革命的历史局限和开启但未竟事业的根本原因所在。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回顾110年前辛亥革命前后的立宪行为,为理解和把握中国社会发展的历史必然提供了重要视角。
辛亥革命的爆发,是中国人民争取民族独立、振兴中华深切愿望的集中反映,也是以孙中山为代表的革命先驱为救亡图存而前赴后继顽强斗争的集中体现,是近代以来中国社会矛盾激化和中国人民顽强斗争的必然结果。
走资本主义宪政道路、建立起新的社会制度是辛亥革命前后先进知识分子的共同政治诉求。在清王朝没落的时代,放眼世界的中国先进知识分子深受西方宪政影响。一大批知识分子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引进并宣传的自由、平等、法治等观念,起到了思想启蒙的重要作用,特别是他们对宪法知识的普及和宪政理念的传播,成为辛亥革命爆发的重要思想基础。“法治话语的宣扬、宪法学知识的传播,促使订立宪法成为这一时期的主流社会思潮和社会运动,而发生于1904—1905年间的日俄战争进一步加快了立宪进程。”走君主立宪制曾一度成为社会主流思想。1908年8月27日,清政府颁布《钦定宪法大纲》。作为中国历史上的第一部宪法性文件,它以法律文件形式明确了皇帝的权力和臣民负有的义务。这一法律文件充分暴露了清政府立宪虚伪性,彻底消除了改良派对统治者抱有的不切实际的立宪幻想。
“流血者,自由之母也;立宪者,革命之产儿也。”革命派希望推翻专制统治之后由全体国民共同参与订立宪法,宪法必须增进人民的自由。1911年10月10日,辛亥革命的爆发开启了以革命方式寻求救国救民道路的大幕。辛亥革命胜利后,以孙中山为临时大总统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南京)制定颁布中国历史上第一个资本主义宪法——《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以下简称《临时约法》)。在这一过程中,以宋教仁为代表的具有西方近代宪法理论背景的革命党人主导了《临时约法》的制定,自觉借鉴和运用近代宪法学知识和宪政原理,以根本法的形式确定并巩固了辛亥革命的胜利果实,深刻影响了此后的国家政权格局。
从历史进程看,辛亥革命极大促进了中华民族的思想解放,传播了民主共和的理念,打开了中国进步潮流的闸门,撼动了反动统治秩序的根基,以立宪的形式在中华大地上建立起亚洲第一个共和制国家,以巨大的震撼力和深刻的影响力推动了中国社会变革,为实现民族振兴进行了探索。作为第一部资产阶级宪法,《临时约法》开启了中国以民主宪法为依据的现代化政治时代。由于历史局限,处于各方政治势力斗争严重的动荡时代,《临时约法》作为资产阶级革命者的“民主共和”立宪理想没有得到持久稳定地实施,很快被窃取了辛亥革命胜利果实的封建旧官僚袁世凯废除。不过,民主共和思想已经占据了社会主流,成为无法逆转的社会共识。议会民主立宪也成为各方政治势力赢得中央统治权正当性和合法性的重要方式。为维护共和政体和《临时约法》,以孙中山为代表的革命党人先后发起了护国运动、护法运动,联合中国共产党发动了北伐战争,以继续革命维护和巩固辛亥革命的政治果实。
回顾辛亥革命前后的立宪行为,不难发现,走向民主共和的现代政体已是当时的社会思想潮流,是以孙中山为代表的革命先驱寻找中华民族救亡图存之路的重要探索,过程充满复杂艰辛的政治斗争。这一时期的立宪行为带来深刻的历史启示:
一是走社会主义道路是中国政治发展的历史必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道路是最根本的问题。辛亥革命前后的立宪行为是不同政治主体围绕着最高中央领导权展开的政治斗争,呈现出资产阶级立宪派之间关于道路方向的斗争反复。由于自身局限性,资产阶级无法做出超越自身利益的政治行动,无法广泛动员民众实现彻底的革命。宪法性文件成为不同政治主体规定自身利益的政治背书,立宪成为少数政治精英实现自身利益和政治抱负的政治行动。宪法性文件和立宪行为的频繁上演,充分说明走资本主义政治道路不能解决中国积贫积弱的实质问题,更无法实现民族振兴和人民解放的政治目标。选择新的思想学说,走一条全新的政治道路,成为中国先进分子的必然思考。俄国十月革命一声炮响,为中国带来了马克思主义,廓清了人们思想上的迷雾,为中国人民指明了新的方向,走向社会主义成为历史必然。
二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人民选择的历史必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有领导中国人民前进的坚强力量,这个坚强力量就是中国共产党。以孙中山为代表的革命先驱有着建立“民有、民治、民享”国家的政治理想,然而,异常复杂的政治斗争消解了这一理想实现的可能。袁世凯窃取辛亥革命成果不久,便因私利废除了《临时约法》,人民权利成为镜中水月。《中华民国约法》《中华民国宪法》等宪法性文件的制定,也纳入了对民众的权利规范。由于军阀之间的混战和帝国主义的操纵,国家处于四分五裂的状态,没有任何一个政治主体能够真正代表和维护广大人民的利益。人民的权利必须由一个能够超越政党利益的政治主体领导才能实现。历史证明,只有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中国共产党才能真正做到这一点。百年来中国的发展变化早已证明,中国共产党始终与人民休戚与共、生死相依。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历史的选择、是人民的选择。
三是走向国家统一是中国社会发展的历史必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这个梦想,凝聚了几代中国人的夙愿,体现了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整体利益,是每一个中华儿女的共同期盼。实现国家统一是民族振兴、人民富裕的基础和前提。辛亥革命爆发后,资产阶级革命派试图以和谈方式换取北洋军阀政府的支持,以实现国家政治统一。《临时约法》的废弃打破了这一努力。由轮番把持中央权力的北洋军阀政府制定的《天坛宪法草案》《中华民国约法》《中华民国宪法》等宪法性文件,更是体现了暂时居于统治地位的政治主体的集团利益。宪法确立的美好愿景在国家战乱不已、人民饥寒交迫的现实中沦为空谈。中国人民从反抗斗争中逐渐认识到,要实现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求得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必须以众志成城之势实现国家统一。中国共产党准确把握了这一历史必然,继承和发展了孙中山先生开创的革命事业,紧紧依靠全体中华儿女共同奋斗,坚持大团结大联合,团结带领全国人民推翻了“三座大山”,实现了国家统一,为中华民族振兴和人民幸福奠定了基本的政治前提,形成海内外全体中华儿女万众一心、共襄民族复兴伟业的生动局面。
(作者系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首都师范大学研究基地特约研究员)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作者:马宇飞
二、我在帝国时代3中用西班牙升级到工业时代时革命就是农民都变成
答:你好!这个,造不了的。不过在卡,造两个工厂,就可以放心革命。如果一波失败了,可以在工厂生产资源...
三、帝国时代3亚洲王朝革命后都变成什么国家
答:可以多造几个堡垒。可以运输的卡片也变了有多管火炮、铁甲舰(记不得名字了)等可以通过卡片运但需要注意的是革命后村民都变民兵(不能采集和造房子,城镇中心也只能造民兵)所以你必须有足够的资源或有几个工厂来增加资源中国、日本、印度无法进行工业革命。英国嘛,和楼上说的一样,具体是什么改变,建议你自己去看看。四、普鲁士变成德意志帝国,欧洲迎来了主人,俾斯麦却为三件事头疼
引言:
1871年1月18日,一个统一的德意志帝国在法国巴黎凡尔赛宫宣告成立。
这个帝国的诞生,对欧洲而言是一场地缘政治革命,中欧破碎的心脏地带被整合成强大的帝国。这个新生的帝国,必须要承受来自四方的压力。
是变成列强争衡的场所?还是变为向四周扩展影响的重要权力中心?
新生的德国该如何应对?
近两百年欧洲史中,法国不断尝试获得欧洲大陆霸权。
谁曾想,这努力成了泡影,德国的诞生,让法国失去了希望。用当时的话说就是
欧洲失去了一个主妇,却得到了一个主人。
(在法国加冕的德皇)
一:崛起的德国面临的境况。
统一是德国大国崛起的标志,随统一而来的则是各种新的压力和义务。德国人发现自己陷入大国崛起的常态悖论。
实力越是增加,其他大国越是疑惧,外部安全压力也不断增加。
为了应对这压力下的风险,统一之初的德国选择放低姿态,采取类似“韬光养晦”的路线。
从大战略看,这是德国国家战略摸索期。
1871年德国的统一,是通过普鲁士发起的三次王朝战争实现的。德国实质上就是普鲁士王国的扩大,但两者在实力上却不可同日而语,也因此需要适应角色变化。
统一前的普鲁士只能算军事强国,可统一后的德国,面积比普鲁士大一倍,人口从1930万增加到3460万,更重要的是,统一后经济的惊人发展,让德国变得越来越恐怖。
但这个迅猛崛起的大国也并非无懈可击,德国依旧有矛盾和脆弱的一面,特别是内部结构上的问题,让德国难以形成大战略,全局性的筹划。
这些问题,突出表现在政治结构、社会结构和战略决策体制三个方面。
(从普鲁士变德意志)
二、德国政治结构,从初始就有偏差。
从政治角度看,德意志帝国的成立是妥协和平衡的产物。
这种妥协既体现在自由主义和君权思想间,也体现在德意志民族主义诉求和各邦分立的传统间。因此,统一后的德国虽有宪法,但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宪政国家,其政治体制属于“混合型”,即是君主制与民主代议制的混合,又是联邦制与中央集权制的混合。
比如帝国国会就是如此。
1871年德意志帝国成立时,实行普遍、平等、直选的国会选举法被写入宪法。
这法律成了德国统一的象征,帝国国会397名议员也由全德25岁以上男子普选产生,主要权力在于批准包括军事预算在内的各种法令。但这并不意味着德国成为近代化的代议制国家。
(德意志帝国时代的德国)
跟英、法相比,德国国会权力要小得多。
国会虽然可以通过法令和预算,却没有立法权,也不能对政府提出不信任。作为政府首脑的宰相名义上向国会负责,实际上却是向皇帝负责,由帝王任免。各邦君主的代表为了自己的权利,还通过组成联邦参议院的方式, 抓住了立法权。
跟国会分裂还有联邦分权状态相对应的是,德意志帝国对于君主权利的保留。
在君主立宪下,君主是唯一主权代表,拥有充分统治权,特别是军事、对外等领域,君主拥有专断权。军事上,德国皇帝沿袭了普鲁士“士兵国王”传统,军队只效忠皇帝而不效忠政府,军队指挥权属于君主。外交上,除贸易、交通、关税等国际条约需要国会同意,其他如同盟条约和和约等只需要皇帝一人批准即可。
最重要的宣战权上,皇帝只需取得联邦参议院同意就可以宣战,而不需要国会批准。
比如1914年8月,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时,威廉二世就在没有获得联邦参议院同意的情况下宣战,联邦参议院事后追加同意,才使宣战合法化。
除了保留皇权外,帝国与各邦间的关系也是联邦和中央集权混合体,属松散的联邦制。
主权上看,各邦君主是国家主权共享者,仅在国际交往中皇帝才是德国唯一主权代表。
(威廉一世的宫殿)
这一点在皇帝称号确定上就可以看出来。
1871年帝国成立时,威廉一世曾试图使用“德国的皇帝这一称号, 但因为其含有对其他各邦拥有主权,而被巴伐利亚和符腾堡国王拒绝,最终改为具有民族意义的,“德意志皇帝” 。
军队构成上,德国最重要军种是陆军,而陆军是由几个主要邦的陆军凑起来的。平时向各邦君主负责,战时才形成统一的德国陆军并由皇帝指挥,一些重要的军事机关也属于联邦。
比如著名的德国总参谋部,真正的名称就是:普鲁士总参谋部。
简言之,偌大的帝国中,只有国会和宰相是代表中央帝国的。
帝国不设各部,由宰相办公室负责行政。直到1878年宰相办公室扩大,才分出8个“帝国办公厅”,分别负责外交、财政、内务、海军、邮电、铁路、司法和阿尔萨斯一洛林事务,其负责人被称为“国务秘书”。
所以德意志帝国不存在部长,除宰相外也不存在别的帝国大臣。
另一方面,德国又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联邦政府,原因则是普鲁士在帝国中的强势地位。
普鲁士王国拥有帝国六成领土和人口,德国最重要的原料产地和工业基地也都在普鲁士境内。帝国税收与各邦的税收分开,也使得普鲁士邦税收长期高于帝国收入。
更重要的是,普鲁士在政治决策中占有特殊地位。
普鲁士国王就是德国皇帝,而帝国首相一般也兼任普鲁士首相,在由各邦代表组成的帝国立法机构:联邦参议院中,普鲁士占据的席位,也足以否决任何不同意见。
换言之就是,谁掌握了普鲁士,谁就掌握了德意志帝国的命运。
(德意志是普鲁士的放大)
三、统一后德国的社会结构弱点:分立主义和宗教问题。
统一后的德国社会是充满矛盾结构的社会。
主要包括两对矛盾!
第一:德意志传统分立主义和统一国家间的矛盾
第二:新兴资产阶级和容克地主间的矛盾。
刚完成统一时,传统分立主义和统一国家间的矛盾十分突出。
1871年德国的统一,是普鲁士用武力强制实现的,普鲁士与原先敌对的邦国之间,因此存在了战胜者与失败者的裂痕。这裂痕在中世纪德意志各邦国的分立主义传统加持下更为明显。
按照俾斯麦在《思考与回忆》一书中的说法就是:
王朝在家庭统治基础上形成特殊的民族性,它们的组合既不是民族的相同也不是历史发展的相同,而是以一种充满争议的事实为基础,即王朝借助亲属关系、共同继承关系或在选举皇帝时从皇室获取继承权等来达到加强和继承的权利。
这话的意思就是,看似统一的德意志,依旧表现出邦国属性,原本的邦国概念还广泛存在与德意志大地上。
除了德意志邦国问题外,原本被普鲁士瓜分征服的波兰人和其他少数民族也是问题。
德国是基于民族认同统一的国家,而不是王朝认同统一的国家,这就让生活在德意志领土上的外国人产生了认知问题。
比如,被普鲁士征服的波兰人,他们效忠的是普鲁士的霍亨索伦王朝,在效忠中,他们保留了民族独立性,可德国统一之后,德意志的统一反过来刺激了波兰人的民族性,弄的波兰人也想独立,即便不独立,他们效忠的也是普鲁士而不是德国。
(神罗时代邦国林立的德意志区域)
民族问题错综复杂,宗教问题也是一团乱。
马丁·路德宗教改革后,地处中欧的德意志就有天主教和新教对立的问题。德意志的统一并没有解决宗教问题,反而让这个问题越发凸显。
三十年战争的胜利,还有普鲁士统一德国的现实,让普鲁士人信仰的新教成了德国大部分地区的主流宗教,可德国南部和西部区域的巴伐利亚、符腾堡等地,却是天主教区域。基于宗教矛盾,让这些区域,有了在政治上分离的倾向。
这让德国统治阶层面临难题,那个宗教才是主导?最后在普鲁士力主之下,德国选择了确保新教的主导地位。
可天主教的问题,依旧让人担忧。
1906年的德国宰相毕洛夫就曾说过:
如果奥匈帝国解体,其德语地区并入德国将造成严重后果,我们将增加1500万天主教徒,新教徒将成少数派,这将导致德意志分崩离析。
(宗教引发无数战争)
四、统一后德国的阶级矛盾。
除宗教问题外,德国阶级问题也很严重。
传统德国社会中,农业占据主要地位,掌握土地的容克地主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地位显赫。他们即是政府官员又是陆军军官的主要来源。
但随着德国工业化的进程,还有经济的发展,农业在帝国经济中的比重不断下降。
德国新崛起的工商业,让工商业资产阶级成了德国主要政治力量之一。他们急切地希望获得和经济地位相符的政治地位。
可德意志帝国却是一个以普鲁士容克贵族为主导的帝国。
容克地主阶层凭借有利的社会地位,坚持原有的政治权利分配,加上德国统一时间短,工业化过程集中,造成德国不像工业化过程漫长的英、法那样有足够时间扫除传统旧有的精英阶层,或是将其吸纳到新的社会结构中。
于是,德国这个工业社会国家,保留了一支由封建军事精英组成的权力强悍军队。
这是德国独有的社会现象。
那个时候的德国,同时存在了工商业资本家和容克地主两个势均力敌的利益集团,双方通过各自渠道对政府发挥影响,进而成了统一德国的主要矛盾之一。
随时间推移,国家统一日益巩固,德国国内的分立主义矛盾和宗教矛盾有所下降,容克贵族和工商业资本家的矛盾却在工人阶级不断壮大后进一步加剧。
(容克贵族掌握军队)
五:战略决策层面的德国问题。
德国的战略决策问题,要从外交和军事两个方面来讨论。
德意志帝国政府的代表是宰相,向皇帝负责,主持日常政治事务,外交也由宰相负责。
1878年之前,帝国宰相办公室负责外交政策制定和执行,德国驻各国大使馆、领事馆及其他外交机构均直接向俾斯麦负责。
1879年帝国宰相办公室扩大后,设立“外交办公厅”,长官为“外交国务秘书”,相当于其他国家的外交部长,但权利却并不大,是协助宰相处理外交事务的存在。这就让外交部长失去了独立性,宰相成了帝国外交政策的主导者。
可是这样的结构,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又经常出问题。因为德国外交官大多是贵族出身,都和皇帝陛下关系莫逆。他们经常会用自己和皇帝的特殊关系,直接越过宰相跟皇帝汇报。
这样越级上报多了,就容易产生宰相与外交官的矛盾。
比如,刚统一后的德国驻法大使阿尼姆伯爵,就因为不同意俾斯麦的对法政和俾斯麦唱反调。弄得俾斯麦大怒,两人的冲突最后以阿尼姆伯爵被解除职位而告终。
俾斯麦用强硬态度,获得了外交主导权,但在军事领域,俾斯麦能做的却不多。
(俾斯麦的权威止步军事)
德国军制是普鲁士军制的延伸,是绝对王权的体现。宰相可以在国防预算、兵员补充、装备、军需等方面提建议,但在军事计划、军队组织训练、动员和使用上,完全插不上话,那是皇帝陛下的特权。
除了帝王之外,普鲁士总参谋部的权利也很大,他们负责制定作战计划,落实战术命令,执行皇帝的决定。
除此之外,帝国皇帝身边还存在由一小部分陆海军将领组成的“军事内阁”每天向皇帝作出报告,就军事问题进行讨论。
这就让德国军事指挥权在帝王专断之外,有了三个主要的军事决策机构。普鲁士陆军部、总参谋部和“军事内阁”。弄得全德国的武装力量没有统一指挥机构,直接听命于皇帝。
所以,军队在德国的战略决策中享有独特地位,作为帝国政治领导人的宰相无权干预军事决策。
当德国进行战略决策时,其政治体系和军事体系在体制上是相互割裂的,仅由皇帝一人充当两个体系之间的结合。
(威廉二世和德军将领们)
尾声:
以上一切告诉我们,新生的德意志帝国,在决策体制、政治结构和社会结构上存在很大问题。
各利益集团、机构都试图使自己权力最大化,但又缺乏完善的机制规范,处于各自为战的状态。这种情况不仅不利于形成比较均衡的大战略,而且连进行某种全局性、连续性的筹划都很难。
可以说,俾斯麦执政时期,德国的大战略,就是以一种”背着十字架跳舞的方式“艰难发展,并且严重依赖俾斯麦个人的智慧和手段。
这也是为何俾斯麦之后,德国虽然强势,却大战略错误不断的直接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