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除夕)晚,后北宫一村民在家中燃放烟花爆竹,根据《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被公安机关给予200元罚款。
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害人害己,请大华山镇广大村民积极支持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从自身做起,遵守禁放规定,不买、不存、不放烟花爆竹,自觉抵制非法烟花爆竹,积极举报非法储存、运输和销售烟花爆竹行为,我们号召广大居民将家中私存的烟花爆竹上交到村委会,消除身边的安全隐患。
对于举报有功人员,公安机关将按照“每箱20元,最高2万元”的标准予以奖励。对非法燃放行为,公安机关也将予以严厉处罚。报警电话:61947993,火灾救援电话:61945650 , 61940609。
为确保全镇人民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新春佳节,我镇将继续集中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治理工作,从严从快依法查处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转自:美丽平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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